備妥下列書件後,直接寄到或送到勞保局國民年金業務處或各地辦事處:
1.應備基本書件:
- 遺屬年金給付申請書,並在申請書上貼妥入帳存摺封面影本。
- 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體證明書,如果是死亡宣告,要檢附判決書。
- 載有死亡日期的全戶戶籍謄本,或載有死亡登記日期的戶口名簿影本;請領人是配偶時,必須載有結婚日期;請領人是養子女時,必須載有收養及登記日期;請領人和死亡的被保險人如果不在同一個戶籍,必須同時提出各該戶籍資料。
2.依請領人所適用的請領條件如以「在學」、「無謀生能力」、「受被保險人扶養」及「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17,280元」資格等申請者,另需檢附其他證明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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